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政单位包括市政管理单位和市政施工单位。市政管理单位是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市政施工单位则是企业单位。市政管理单位一般是指市政公用局或市政管理处、市排水管理处。市政公用局是行政单位,隶属于市或城建委;市政管理处、市排水管理处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局或城建局。市政施工单位一般是指各类市政工程公司,如果是国有企业,则隶属于市政公用局或市政管理处、市排水管理处的下属单位,但现在大多数都是民营企业,主要负责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法律依据:《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二、管理1.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主要职责:(1)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2)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3)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
第3种观点: 市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市工作部署,承担或参与市重要的调查研究工作。根据市工作部署,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有关重要文件、报告、讲话。组织协调市参事选聘工作,为参事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和服务,组织市参事开展调查研究、参政议政。负责市决策咨询顾问的服务、协调、保障等日常工作。市政局全称是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市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公用事业行业、城市建设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等城市综合行政管理工作,同时也负责市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具体运作和管理。属于部门。市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市城市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户外广告等行业城建监察的行政执法;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公共照明、园林绿化、环卫、地下公共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市政局主要职能1、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区属单位的建设工程)。2、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道路开挖。3、建筑施工延长施工作业时间证明(区辖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4、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区属建设单位建设规模16层以下)。5、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树木胸径小于30厘米、数量在19株以下)。6、配套绿化工程报建(经区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7、分区绿化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8、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临时占用绿地费(营业性占用、基建或其他占用)、绿化补偿、绿化赔偿费。9、接驳市政排水管网,《城市排水许可证》的发放10、区辖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年审管理(市属八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送市建委复检)。11、在市政设施设置户外广告,城市道路开设路口。12、做好全区城市管理的监督、检查、协调工作,做好指导区属各街道城市管理工作。13、组织、协调区有关部门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的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的专项治理活动。《市工作规则》第⼗⼀条市要全⾯履⾏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第⼗⼆条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措施,运⽤经济、法律⼿段和必要的⾏政⼿段引导和经济运⾏,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好⼜快发展。第⼗三条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形成统⼀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第⼗四条加强社会管理,强化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分配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妥善处理社会⽭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